大学生创业园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7-11-16 18:12

大学生创业园管理制度

第一章 园区管理

1.入驻项目应在协议指定区域内办公,不得私自占用公共区域。

2.创业园为入驻项目提供办公场地、网线、办公桌椅等设施,项目不得擅自安装电线、管道、烹饪、空调等设施。

3.入驻项目不得擅自对园区办公场地既定的格局和装修等进行改造。

4.入驻项目需要使用多功能会议室等公共场所,需提前到创业园管委会办公室进行报批。

5.对于创业园要求各项目必须派人员参加的活动,项目应积极参加,如无故不参加,创业园管委会将进行通报批评

第二章 经营管理

1.入驻项目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

2.入驻项目应遵守创业园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入园协议。

3.入驻项目在创业园管理委员会的统一管理与指导下,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4.入驻项目应及时准确地向创业园管理委员会报送不涉及经营机密的报表和数据,支持完成相关的统计工作。

5.创业园针对项目经营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定期邀请校方老师或校外专家进行指导。

第三章 安全管理

1.创业园正常办公时间为每天8:30-22:30。法定节假日的作息时间按管理办公室的具体通知执行。

2.入驻项目必须做到离开园区时关窗锁门,关闭电源。

3.入驻项目法定代表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做好本项目的防火安全工作,认真督促、检查防火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

4.园区办公室禁止使用明火装置,不得在园区内抽烟、使用电暖风、电热水壶等违章电器,不得在园区内给电动车充电。

5.项目物品根据不同性质分类存放,堆放整齐,严禁化学危险品混放,易燃易爆物禁止放入园区,物品包装纸箱、木板条等杂物要及时清除。

6.定期检查电灯、电器开关等设备的完好情况,如有损坏、异常现象或不安因素,应及时报请修理。

7.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破坏工作。

8.入驻项目应熟悉园区的相关消防设施,遇到紧急情况应服从管委会值班人员的统一指挥,从相关消防通道疏散。

9.入驻项目要爱护园区的公共设施,配合做好相关管理工作,对违反相关规定,损坏公共设施者,创业园有权追究其责任。

10.由于入驻项目管理不善,发生安全事故,损失由项目自身承担;后果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第四章 卫生管理

1.公共区域(包括过道、楼梯等)的清洁卫生由保洁负责。

2.入驻项目应做好内部办公场所的清洁卫生工作,并将每日产生的垃圾集中摆放在楼层内的垃圾桶中,并尽可能保持垃圾桶的清洁,由专人统一清理、运送。

3.入驻项目应配合园区做好清洁卫生管理工作,保持公共区域清洁,不随地吐痰、乱丢纸屑及垃圾。

4.严禁在园区内外、楼道等公共区域的墙壁乱画、乱写、乱贴各种招牌、广告等,因业务工作需要张贴广告的,应事先与管委会联系,经批准后方可在指定地点张贴。

第五章 财务管理

1.每个入驻项目必须有专人负责财务管理和资金管理。

2.建立账册,做好部门的固定资金、流动资金和成本管理工作。

3.按照创业园管委会的要求,编制财务月报表,将主营业务收入、支出、利润等情况定期上报。

4.货币收入和支出必须入账,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做到逐笔记载、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5.为确保现金安全,现金收入应予当日送存银行,支付现金从银行提取。

6.加强发票管理,发票是单位提供服务或从事经营活动所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它经营活动,根据不同经营形式,按照税务部门要求开具发票。商品进货不符合规定的票据不得作为财务记账凭证。

第六章 其它管理

  1.请勿在园区内大声喧哗、高音播放或演奏音乐,以免对园区内其他公司造成影响。

  2.入驻项目人员不得将任何动物、禽类带入园区。

  3.入驻项目不得在楼宇外墙、门窗上粘标识及宣传品;不得在窗户及外墙安装任何器械及其固定设施。

4.入驻项目不得在办公场地内举办大型娱乐活动、封建迷信活动、舞会、音乐会及类似活动。

该制度自公示日即时实行,最终解释权归创业园管委会所有

大学生创业园管委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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