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处各科室、各参建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2021 年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教安全函〔2021〕344 号)文件精神及学校安全工作要求,要求各基建处各科室、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施工、监理单位认真加强安全知识学习,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并将活动开展情况上报责任主管部门及主管负责人,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021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