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工业大学法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7-11 点击:

为了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依据上级有关精神和《河南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河工大政教〔2022〕17 号),结合学院实际,制订本细则。

第一条 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实行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组长由书记、院长担任,成员由学院相关领导、教研室及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

第二条 工作阶段

推免工作分宣传动员、预推荐、正式推荐和接收录取四个阶段。宣传动员和预推荐阶段工作由学院负责。宣传动员阶段工作在每个年度春季学期期末前完成(以学校通知时间为准)。预推荐阶段工作在每个年度的8月份完成。正式推荐阶段工作原则上在每个年度的9月25日前完成(以上级通知时间为准)。正式推荐工作结束后启动接收录取工作,接收录取工作一般于每年的10月25日前结束(以上级通知时间为准)。

第三条 推免资格与条件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作为推免生进行推荐:

(一)政治思想表现优秀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 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他行政处分记录。

4.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学习成绩优异

历年成绩平均学分绩点(以学院最后一次公示时,学校教务系统记载的法学专业培养方案内课程成绩为准)排名在本专业前 20%(四舍五入计算),必修课程无不及格记录,且外语成绩达到下列条件之一:1.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2.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达到450分及以上;3.雅思(IELTS)考试成绩达到6.0及以上;4.托福(TOEFL)考试成绩达到90分及以上。

(三)科研创新能力突出

1.对于符合上述条件,在校期间参加(以获得证书为准)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得国家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者,学分绩点相应加0.3、0.2、0.1分;获得省级一等奖(有特等奖时为特等奖)、二等奖(有特等奖时为一等奖)、三等奖(有特等奖时为二等奖)者,学分绩点相应加0.08、0.06、0.04分;获批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者,学分绩点相应加0.06、0.04;同一内容参加多项赛事者取最高奖。获得中国WTO模拟法庭竞赛综合成绩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者,学分绩点相应加0.15、0.1、0.05分,获单项最高奖者,学分绩点加0.03分。在具有CN刊号的中文期刊,独著或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已正式见刊),并被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龙源期刊网收录,每篇学分绩点相应加0.05、0.03、0.01分。

2.对于符合上述条件,在校期间曾获得国家级奖励、成果的学生,优先考虑;获得省级奖励、成果的学生适当考虑。

特殊情况由学院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第四条 推荐程序

(一)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所有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和预推荐排序,并将预推荐排序名单在学院张贴和网站主页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天。预推荐学生应满足本细则第三条除第二款外语成绩要求以外的其他全部条款,第二款中外语成绩到正式推荐阶段再统一确认。

(二)学院收到学校分配的正式推免名额后,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预推荐名单中按学校分配推荐名额的1.5倍确定正式推荐排序名单,并将正式推荐排序名单在学院张贴和网站主页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天。此轮公示名单中学生需要满足本细则第三条的全部条款。公示无异议后,将正式推荐排序名单报送教务处。

第五条 工作要求

(一)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成员应切实遵守推免政策,严肃工作纪律,遵循工作程序,严格按照名额推荐,确保推免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对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并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三)已被录取的推免生如不能按时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或后续在校期间违背了本办法相关要求的,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推免工作在学校纪委监督下进行,对违反规定或徇私舞弊的单位或个人,将严肃查处。

第六条 有关说明

(一)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如本办法与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冲突,以上级部门有关规定为准。

(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河南工业大学法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院政发〔2022〕1号同时废止。

(三)本细则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法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报名表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近期彩色照片

学号


政治面貌


专业排名


学分绩点


英语等级及成绩


担任职务


省级以上获奖情况


论文发表情况


学生

本人

签名

本人保证表格中所填写的内容真实可信如最终被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本人承诺珍惜机会,保证到录取学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学院

审批

意见

学院(盖章):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1.【政治面貌】:填写中共党员、预备党员、共青团员、群众。

2.【成绩绩点】:以报名时学校教务系统查询为准。

3.【外语成绩】:填写个人分值最高的一类外语成绩:“四、六级、雅思、托福***分”。

4.【担任职务】:填写在校期间担任的学生干部情况,或者填“无”。

5.【省级以上获奖情况】:填写何时受到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省优秀团员、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等奖励情况;填写“挑战杯”、互联网+创业大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中国WTO模拟法庭竞赛等国家级、省级奖励,并注明个人在获奖团队中排名第几,或者填“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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