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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验室危险废物转移的通知
时间:2017-12-22 11:14 来源: 浏览次

相关单位:

现定于2017年12月26日上午9:00—12:00转移实验室危险废物(化学废液、及其包装物)。环保局和处置企业对于危险废物转移工作要求非常严格,不符合要求不予转运,请相关单位按照《河南工业大学危废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做好危险废物的自查、清点、分类、登记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填报《危险废弃物处置情况申报登记表》,电子版25日18时前发至ghglk@haut.edu.cn,纸质版(签名、盖章)转运当日交实验室管理处。

2. 本次转运的危险废物种类为:实验室化学废液、化学试剂(包装)空瓶。

3. 废液桶必须封口严紧,完好无损。空瓶内不允许有试剂。空瓶用纸箱包装,胶带缠好。空瓶包装箱与废液桶外,必须张贴新的危险废物标识(可到实验室管理处B306领取),并填写相关信息。

4. 危险废物移交时间段内,各单位指定一名安全员负责危险废物监管和移交工作,做好技术指导、查验和统计;安全员在危险废物装车完毕前不得脱岗。

未尽事宜,请联系实验室管理处许老师,电话67756885。

实验室管理处

2017.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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