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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寒假期间实验室使用和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1-18 08:44 来源: 浏览次

学院(中心)

根据学校《关于二О二年寒假放假安排的通知》有关要求,为保障实验室安全平稳运行,消除安全隐患,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现就做好2024年寒假期间实验室使用暨安全管理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实验室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层层落实责任,统筹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全面工作。

二、严格审核,做好假期开放使用实验室备案工作

1.各学院(中心)应在放假前对本单位实验室进行全面检查,排查隐患,及时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台账,限时整改,要落实安全责任人,明确整改期限,确保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

2.寒假期间不使用的实验室,请提前检查门窗、水电、气瓶、仪器设备等是否安全以及灭火器材、防盗设施等是否完好无损。切断电源、关好门窗,粘贴封条,实行封闭管理。

3.申请寒假期间开放使用的实验室,应严格执行假期实验室使用申请、审核和备案手续,填写《2024年寒假实验室使用申请表》(附件1)和《2024年寒假实验室使用情况汇总表》(附件2)。使用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汇总报实验室管理处备案。

4.各单位应结合寒假期间实验室运行情况做好值班值守工作,加强安全巡查。认真落实和完善应急预案及各类管理措施,加强应急物资保障。如遇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要快速反应,妥善处置,及时报告。

三、强化落实,抓好重点领域安全防范工作

1.加强实验室危险源的安全管控。重点加强危险化学品,尤其是管制类化学品(易制毒、易制爆等)的安全管理;加强特种装备、自制设备、生物病原体的安全管理;加强实验场所用电、用气、用水的安全管理,特别要加强气瓶、高压设备、烘箱、焚烧炉、冰箱等容易引发火灾或爆炸危险设施的管理,确保安全。

2.加强实验过程的安全管理。实验人员应遵守相关规定,严禁在实验室从事与实验无关的活动,严禁在实验室饮食和留宿,严禁违规使用电器,严禁实验过程脱岗。实验时至少2人在场,开展夜间实验请向学院及楼宇物业进行报备。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实验室。不在实验室开展聚集性活动。

3.规范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实验室危废需分类存放,标识清晰;不得将实验室危废混入生活垃圾或直接倒入下水道。不要出现危废堆积现象。寒假期间,原则上实验废弃物不集中入库,如有特殊需求,由各单位实验室安全员联系实验室管理处按需入库。

4.申请假期开放的实验室使用结束,要严格检查确保安全后,实行封闭管理。

四、其他

请各学院(中心)于2024年1月22日12:00前将《2024年寒假实验室使用情况汇总表》纸质版送至办公楼B209实验室管理处安全科,电子版发送至sysaqk@haut.edu.cn

联系电话:彭老师18623713783 张老师 18623717285



附件:1.2024年寒假实验室使用申请表

2.2024年寒假实验室使用情况汇总表




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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