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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危化品管理及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安排
时间:2024-01-11 11:40 来源: 浏览次


一、检查方式

实验室管理处、保卫处组成专项检查工作组(检查组分组情况见附件),采用四不两直工作方式开展

检查范围

根据各相关单位自查情况,以科研实验室为主、对学校教学科研实验室进行现场检查。

三、检查内容

1.电安全包括:水路是否存在渗漏情况;各类连接管是否老化破损大功率用电设备、冰箱等是否超期工作或带病工作电路是否老化是否存在违规改造线路情况

2.消防安全。包括:各类消防设施是否缺失或存在故障;消防设施是否在有效期内并合理存放;安全出口是否被堵塞;显著位置是否张贴有紧急逃生疏散路线图;主要逃生路径是否有足够的紧急照明灯,且功能正常,并设置有效标识指示逃生方向。

3.用气安全包括:气瓶是否固定,管路是否存在漏气情况;可燃易燃气瓶是否存放在气瓶柜;气瓶是否定期检查,室内气瓶数量是否超标。

4.危化品安全包括:危化品采购、存储、使用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无名试剂,管制类试剂是否落实双人双锁管理室内危险化学品存放是否超量等情况。

5.实验室卫生环境情况。包括:是否存在饮食、留宿等情况。

四、工作要求

12024118日前完成。各组组长即日起可自行安排具体检查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2、各组对检查单位(学院)要求全覆盖,检查实验室数量:理工科学院科研实验室不少于4个、教学实验室不少于1个;文科学院实验室不少于3个。

3、对照检查内容,各检查组要形成检查报告(建议各组秘书、学生助理通过学校“实验室安全巡检系统”生成)。

4、检查进行前,勿需也务必不要通知学院。


联系电话:0371-67756883





实验室管理处、保卫处

2024111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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