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查方式
实验室管理处、保卫处组成专项检查工作组(检查组分组情况见附件),采用“四不两直”工作方式开展。
二、检查范围
根据各相关单位自查情况,以科研实验室为主、对学校教学科研实验室进行现场检查。
三、检查内容
1.水电安全。包括:水路是否存在渗漏等情况;各类连接管是否老化破损;大功率用电设备、冰箱等是否超期工作或带病工作;电路是否老化;是否存在违规改造线路等情况。
2.消防安全。包括:各类消防设施是否缺失或存在故障;消防设施是否在有效期内并合理存放;安全出口是否被堵塞;显著位置是否张贴有紧急逃生疏散路线图;主要逃生路径是否有足够的紧急照明灯,且功能正常,并设置有效标识指示逃生方向。
3.用气安全。包括:气瓶是否固定,管路是否存在漏气情况;可燃易燃气瓶是否存放在气瓶柜;气瓶是否定期检查,室内气瓶数量是否超标。
4.危化品安全。包括:危化品采购、存储、使用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无名试剂,管制类试剂是否落实双人双锁管理,室内危险化学品存放是否超量等情况。
5.实验室卫生环境情况。包括:是否存在饮食、留宿等情况。
四、工作要求
1、2024年1月18日前完成。各组组长即日起可自行安排具体检查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2、各组对检查单位(学院)要求全覆盖,检查实验室数量:理工科学院科研实验室不少于4个、教学实验室不少于1个;文科学院实验室不少于3个。
3、对照检查内容,各检查组要形成检查报告(建议各组秘书、学生助理通过学校“实验室安全巡检系统”生成)。
4、检查进行前,勿需也务必不要通知学院。
联系电话:0371-67756883
实验室管理处、保卫处
2024年1月1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