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为进一步强化我校大型仪器设备管理,提高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根据教育部、河南省科学技术厅、财政厅和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学校拟开展2021年度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评价工作。此次评价结果将作为2022年维修基金资助和大型仪器设备购置的重要依据,请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组织人员做好绩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21年1月1日前建账的,原值2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2021年度(2021.1.1-2021.12.31)的开放共享情况。各单位的设备清单可在本单位资产系统中查询。
二、考核对象
1、对单台大型仪器设备的考核,主要考核内容包括运行机时及服务收入,以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数据为准。
2、对仪器所在单位的考核,主要考核内容包括单位的开放效果、服务成效、组织管理等,具体评价指标见附件1。
三、工作安排
本次考核工作采取学院(中心)自评与学校核评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个人自查:由设备负责人对所负责大型仪器设备2021年度绩效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完善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平台实验数据,准备相关纸质佐证材料。网上材料填报时间截止2022年3月25日17:00前。
2、单位自评:由各学院(中心)对本单位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逐台进行考核、汇总,对本单位大型仪器设备2021年度总体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总结,完成《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考评汇总表》(附件2)、《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与使用效益自评总结》(附件3)及其他相关材料(附件4),提交实验室管理处。纸质材料提交时间截止2022年4月15日17:00前。
3、学校核评:由实验室管理处采取专家组会议评价和现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
4、公布结果:考评结束后,实验室管理处在相关网站公布结果。对结果为优秀的单位和设备,在以后的维修基金资助和大型仪器设备购置中给予倾斜;对结果为不合格的单位和设备,要求单位整改,必要时对设备进行校内调配。
四、工作要求
1、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本次绩效考核工作顺利开展。
2、网上填报的使用机时要有使用记录作支撑,不得虚报。
3、凡是有收入的实验记录必须提供支撑材料。校内收入须提供有效的纸质凭单,校外收入须提供服务合同/协议/发票、服务结果/检测报告等。
4、各学院(中心)务必于4月15日前将附件2、附件3、附件4报送实验室管理处,纸质版须学院(中心)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sbglk@haut.edu.cn。
五、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实验室管理处设备管理科。
联系人:张哲
电话:0371-67756885
办公室:办公楼B209
附件1:河南工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绩效评价指标
附件2:河南工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考评汇总表
附件3:河南工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与使用效益自评总结
附件4:其他相关材料
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