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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大型仪器设备绩效考核的通知
时间:2022-03-11 10:55 来源: 浏览次


各学院(中心):

为进一步强化我校大型仪器设备管理,提高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根据教育部、河南省科学技术厅、财政厅和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学校拟开展2021年度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评价工作。此次评价结果将作为2022年维修基金资助和大型仪器设备购置的重要依据,请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组织人员做好绩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21年1月1日前建账的,原值2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2021年度(2021.1.1-2021.12.31)的开放共享情况。各单位的设备清单在本单位资产系统中查询

二、考核对象

1、对单台大型仪器设备考核,主要考核内容包括运行机时及服务收入以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数据为准。

2、对仪器所在单位的考核,主要考核内容包括单位的开放效果、服务成效、组织管理等具体评价指标见附件1。

三、工作安排

本次考核工作采取学院(中心)自评与学校核评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个人自查:由设备负责人对所负责大型仪器设备2021年度绩效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完善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平台实验数据,准备相关纸质佐证材料。网上材料填报时间截止2022年3月25日17:00前。

2、单位自评:由各学院(中心)对本单位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逐台进行考核汇总,对本单位大型仪器设备2021年度总体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总结,完成《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考评汇总表》(附件2)、《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与使用效益自评总结》(附件3)及其他相关材料(附件4),提交实验室管理处。纸质材料提交时间截止2022年415日17:00前。

3、学校核评:由实验室管理处采取专家组会议评价和现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

4、公布结果:考评结束后,实验室管理处在相关网站公布结果。对结果为优秀的单位设备,在以后的维修基金资助和大型仪器设备购置中给予倾斜;对结果为不合格的单位设备,要求单位整改,必要时对设备进行校内调配。

四、工作要求

1、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本次绩效考核工作顺利开展。

2、网上填报的使用机时要有使用记录支撑,不得虚报。

3、凡是有收入的实验记录必须提供支撑材料校内收入须提供有效的纸质凭单,校外收入须提供服务合同/协议/发票、服务结果/检测报告等

4、各学院(中心)务必于4月15日前将附件2附件3附件4报送实验室管理处,纸质版须学院(中心)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sbglk@haut.edu.cn

五、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实验室管理处设备管理科

联系人:张哲

电话:0371-67756885

办公室:办公楼B209

附件1:河南工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绩效评价指标

附件2:河南工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考评汇总表

附件3:河南工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与使用效益自评总结

附件4:其他相关材料

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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