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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立项建设2021年度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1-06-22 08:38 来源: 浏览次

单位

根据河南工业大学2021年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会议精神,学校正式启动2021年度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立项建设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各单位选择项目时应围绕人才培养目标和教学大纲要求,紧密结合学科专业特色和行业产业发展最新成果,科学论证、合理选题。尤其是选择具有示范推广价值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同时鼓励科研成果转化为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2.申报项目应坚持“能实不虚、虚实结合”的原则,应突出优质、开放、共享等特征,并配套良好的教学支持服务。

3.申报项目应注重课程设计、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评价改革,可参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建设与共享应用规范(试用版2020)》(见附件1)。

4.项目内容应符合培养学生综合能力的需要,满足不少于2个学时的实验教学要求,学生参与的实质性交互实验操作步骤不少于10步。

5.项目负责人须为学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师德师风良好;项目团队组成结构合理、人员稳定,积极投身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教学改革。

6.申报项目的实验教学设计须具有原创性,应避免与现有国家级、省级虚拟仿真实验项目雷同。仅拥有实验软件系统使用权或者仅购买成型的实验软件系统不得申报。

7.各教学单位原则上至少申报建设1项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二、项目资助和建设

1.对立项建设的项目学校配套资助虚拟仿真软件的开发费用,校级立项项目每项资助5万元;对参与省级和国家级一流课程认定的项目按1:1配套,每项最高分别不超过20万元和40万元。

2.学校立项建设的项目学院应按照院级教学改革与质量工程项目立项建设。

3.学校对本次立项建设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将加强过程管理,定期组织检查和交流。

4.非校级虚拟仿真实验项目原则上不得申报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虚拟仿真一流课程。

三、材料报送及项目评审

1.各申报单位于7月2日前上交《2021年度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各1份。纸质版材料要求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立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春芳 电话:67758962

电子邮箱:1034701916@qq.com

报送地址:办公楼B208


附件:

1.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建设与共享应用规范(试用版2020)》

2.《2021年度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



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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