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育服务证》办理
所需资料:
1、双方结婚证(原件,复印件2份)(属再婚,需提供原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或协议书和其他相关证明原件复印件2份)。
2、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双方户口本(原件、复印件{首页、本人页、爱人页各1份}办理二孩生育证还需复印孩子页1份)。
4、填写《河南工业大学壹、贰孩生育证登记表》,此表见下载专区。
办理流程:
1、教职工怀孕三个月后,由本人认真、如实填写《河南工业大学壹、贰孩生育证登记表》,部门主管计划生育领导审核后签署意见并盖章。
2、带此表与以上资料到校计生办审核登记并填写《生育登记服务表》加盖计生章。
3、带以上资料到夫妻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区办理。
二、产假的规定
1、女职工怀孕未满四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假期;2、四个月以上流产的享受42天假期;3、正常一、二孩产假均为6个月。
请假流程
1、申请人在人事处网站下载《教职工请假审批表》先由部门领导审批假期的起止时间并签字盖部门章。
2、携带《教职工请假审批表》到校计生办换领《婚育假通知单》并交于人事科。
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
所需资料:
1、双方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1份)
2、双方结婚证原件与复印件(1份)
3、双方户口本原件与复印件(首页、三口人页面各1份)
4、2寸照片4张(夫妻或三口合影)注:离异、丧偶3张
4、老《独生子女证》或出生医学证明
办理流程
1、携带以上资料先到校计生办审核并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加盖计生章
注:若无老《独生子女证》或出生医学证明,填写《独生子女证明》(见下载专区)在原部门签字盖章。
2、携带以上资料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社区办理
四、河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60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办理
申请对象需提供的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1份)
2、户口本原件与复件(首页、本人页各1份)
3、本人1寸免冠照2张
4、郑州银行卡或存折
4、携带以上资料到户籍所在地社区申请并填写《河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申请表》
办理流程
1、携带以上资料及独生子女证、退休证到校计生办开具《婚育情况证明》并在申请表上加盖计生章
2、携带以上资料与证明再到户籍地社区办理
注:可以提前一年到社区申请,申请时间:请在每年的10-12月份关注家属院张贴通知
五、办理省直生育保险经办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在定点医院就医:
女职工、男职工配偶无业人员直接到定点医院就医。所需材料直接交定点医院。(以上人员所需材料详见定点医院登记清单)。医疗费用(含围保费)即时结算。
(二)、在异地就医:先自费结算,出院6-12个月内准备所需材料由单位集中到省医保申请。(材料详见异地就医申请材料清单)。
(三)、待遇结算查询:在异地医院生育及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在经办人向省医保递交材料后次月查询。
(四)、办理时限
省直生育保险业务须由单位经办人办理,时间为每月5—20日(节假日除外)。工作日上班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注:申请材料中所需证件的复印件及证明材料均为A4纸型,其中身份证、居民生育登记服务证均需正反复印到一张A4纸上。发票也要整齐贴在A4纸上。
六、(定点医院)办理省直生育保险业务所需材料清单
(个人办理)
办理省直生育保险定点就医登记材料清单
(一)女职工生育住院
1、生育登记服务证审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
2、身份证审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
(二)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门诊或住院
1、结婚证审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
2、身份证审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
(三)解除合同女职工生育住院
1、生育登记服务证审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
2、身份证审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
3、与原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留存原件
4、个人无业情况说明留存原件
(四)解除合同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住院
1、结婚证审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
2、身份证审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
3、与原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
4、个人无业情况说明留存原件
(五)男职工配偶(无工件)生育住院
1、生育服务证审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
2、夫妻双方身份证审原件留存复印件各1份
3、结婚证审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
4、男职工所在单位出具的其配偶“无工作单位证明”留存原件
5、个人无业情况说明留存原件
(六)退休女职工上(取)环
1、结婚证审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
2、身份证审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
备注:
1、以上所有复印件均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单位或个人出具的无无业证明模板到下载区下载
2、申请材料中所需证件的复印件及证明材料均为A4纸型,其中身份证、生育登记服务证均需正反复印到一张A4纸上。
3、申请受理及待遇领取为每月5—20日(工作日),在省社保局经三路办公区四楼11号窗口办理。
4、由职工本人根据以上七种不同情况在定点医院就医时向医院医保办提交相关资料。
七、(异地就医)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材料清单
(单位办理)
(一)、女职工异地生育住院
1、《河南省省直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2份
2、原始发票留存原件
3、医疗费用明细汇总单(需加盖就诊医疗机构印章)
4、病历复印件(需加盖就诊医疗机构印章)
5、身份证审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
6、生育登记服务证审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
7、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审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
(二)、女职工异地计划生育
1、《河南省省直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2份
2、原始发票留存原件
3、医疗费用明细汇总单(需加盖就诊医疗机构印章)
4、病历复印件或计划生育手术证明留存原件(需加盖就诊医疗机构印章)
5、身份证审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
6、结婚证审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
(三)、解除合同的女职工异地生育或计划生育
1、《河南省省直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2份
2、原始发票留存原件
3、医疗费用明细汇总单(需加盖就诊医疗机构印章)
4、病历复印件或计划生育手术证明留存原件(需加盖就诊医疗机构印章)
5、身份证审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
6、生育登记服务证审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
7、原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留存原件
8、个人无业情况说明留存原件
9、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审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
(四)、男职工配偶异地生育住院
1、《河南省省直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2份
2、原始发票留存原件
3、医疗费用明细汇总单(需加盖就诊医疗机构印章)
4、病历复印件(需加盖就诊医疗机构印章)
5、男女双方身份证审原件留存复印件
6、结婚证审原件留存复印件、
7、生育登记服务证审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
8、男职工单位出具的其配偶无工作单位证明留存原件
9、个人无业情况说明留存原件
10、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审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
备注:
1.申请材料中所需证件的复印件及证明材料均为A4纸型,其中身份证、生育登记服务证均需正反复印到一张A4纸上。
2.申请表下载及生育保险待遇查询网址:(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河南省医保中心网上业务经办大厅—→生育保险窗口)
3.以上四种不同情况由省直参保单位的医保经办人于每月5—20日(工作日)提交相关资料申请受理。
基金处:
联系电话:65622559615房间
地址:郑东新区商务外环与九如路交叉口22号:郑州银行六楼615房间
失业和生育保险处:
联系电话:65742712702房间
65746403706房间
受理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23号省医保中心四楼大厅11号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