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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政策】《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方案》发布

时间:2023-03-24点击:次

3月23日,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发布《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指出,到2025年,试点县可再生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总量占比超过30%,在一次能源消费增量中占比超过60%。可再生能源新模式新业态广泛发展,就地消纳能力明显提升,新型电力系统配电网建设成效显著,非电利用多元化、成规模。

到2025年,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试点县平原地区实现炊事、取暖和农业散煤基本清零,其它区域试点县制订平原地区炊事、取暖和农业散煤清零规划并有序组织实施。以可再生能源产业经济带动农民增收,基本形成以清洁能源为主、安全可靠的农村能源供给、消费、技术体系和管理体制。


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方案


广大农村地区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是落实碳达峰目标、大力发展新能源的重要增长极。推动农村能源革命,加大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力度,有助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促进农村产业提档升级、拉动产业链延伸,支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决策部署及“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发〔2021〕1号)、《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发〔2022〕1号)、《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发〔2023〕1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办发〔2022〕22号)等系列重要文件精神,以点带面加快农村地区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助力实现乡村振兴,制定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方案。详细内容可点击链接:国家能源局 生态环境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组织开展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的通知_农业、畜牧业、渔业_中国政府网 (ww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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