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明确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区域划定标准:
高风险区: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居住地,以及活动频繁且疫情传播风险较高的工作地和活动地等区域,划为高风险区。原则上以居住小区(村)为单位划定,根据流调研判结果可调整风险区域范围。
中风险区: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停留和活动一定时间,且可能具有疫情传播风险的工作地和活动地等区域,划为中风险区,风险区域范围根据流调研判结果判定。
低风险区: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为低风险区。
● 所在县(市、区、旗)无中高风险区,低风险区调整为常态化防控。
● 疫情处置过程中,如个别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对居住地、工作地、活动区域传播风险较低,密切接触者已及时管控,经研判无社区传播风险,可不划定风险区。
● 未发生本土疫情的县(市、区、旗),要切实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无需划定风险区。